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通分院)
银校战略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通分院)(以下简称“南通中专”)的银校战略合作项目已获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合作单位。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投标银行应提供具备南通市财政局非税代理资格的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人员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7. 投标人必须为国有商业银行或面向全国开展业务的股份制银行,已在南通市区开设分行;
8. 本设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2022年6月30日17 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南通市教育局网招标公告栏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2. 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300元,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给招标代理公司,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5日 9 时 30 分,提交方式: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层(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在南通中专官网、南通市教育局网招标公告栏中公告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通分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通市通宁大道8号 |
地址 |
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东单元6楼 |
联系人 |
陆老师、季老师 |
联系人 |
余管琦 |
电话 |
0513-85559530、0513-85559516 |
电话 |
0513-89010636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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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235490@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