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老教学区供水管道改造工程(一期)
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 (招标人名称)的南通中专老教学区供水管道改造工程(一期)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通宁大道8号 。
(2)工程规模:约人民币58万元。
(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施工总工期: 45 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建设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如因疫情原因延迟工期,按南通市疫情防控中心发布的通告执行)。
四、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的内容。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
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按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纪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
(2)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在“南通教育网”“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300元招标文件相关费用,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若不符合上述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 6 月 27 日 09 时 27 分(以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楼 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教育网”“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上发布。“南通教育网”“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澄清、补充通知、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公开发布媒介。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通宁大道8号
联系人:季老师
电话: 0513-85559516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楼
联系人:缪工
电话:0513-85508795转8008